发布时间:2023-11-20 地区:河北-保定 查看原网址
安新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安自然告字[2023]01号)
安新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安自然告字[2023]01号)
安自然告字[2023]01号 2023/1/20
经安新县人民政府批准,安新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AXCR-2022-002 | 宗地总面积: | 23348.7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安新县安新组团,四至范围:东至溵家淀大道、南至规划道路、西至湿地路东侧、北至育才路东延南侧。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2.8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商务金融用地 | 19119 | 未评估地区 |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4229.72 | 未评估地区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73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按土地现状 | |||||
起始价: | 11472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02月10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02月23日17时00分 | ||
备注: | 本宗地面积包含配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土地面积4229.72平方米,竞得人需按照规划条件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建成后无偿并无条件移交给县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同时移交报建和竣工资料。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联合方数量不得超过三家),不同申请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二)、申请人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欠缴土地出让价款、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和因企业原因造成闲置土地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均不得参与本次竞买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1月21日 至 2023年02月21日 到 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02月10日 至 2023年02月21日 到 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21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2月21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AXCR-2022-002 号地块:2022年02月10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2月23日17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在公告和挂牌期间,本次出让公告事项如有变更,将提前通知已报名的申请人,并在原公告渠道发布补充公告。
(三)公告、挂牌等环节中出现重大事项,出让人可随时终止挂牌活动。
(四)本宗地按现状出让,竞得人对此无异议。
(五)在合同约定的交地期限内,出让人向竞得人发出交地通知。竞得人应当实地踏勘土地现状,对照本宗地约定的交付条件,与出让人签订交地确认书。如竞得人自交地期限截止之日起七天内未主动办理土地交接手续,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作在该截止日已接受该宗地。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333287333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安新县自然资源局
宗地供应信息 | |||||
宗地编号 | 宗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宗地状态 | 电子监管号 | 合同状态 |
AXCR-2022-002 | 23348.72 | 商务金融用地 | 正常 |